| 竣工验收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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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07 16:28 文章来源:涿州市商务局经济合作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所需资料: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②保定市建设工程竣工报告;③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④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监理公司的质量评估报告);⑤行政管理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防雷等行政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⑥工程款的拨付证明文件;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若为住宅工程,还应有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验收程序:①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②审阅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③审阅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防雷等部门出具的质量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④各专业验收组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使用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⑤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观感质量检查);⑥各专业验收组总结发言评价工程质量,提出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做好记录;⑦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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