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涿州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1 |
|
| 2006-05-22 10:41 文章来源:涿州市商务局经济合作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按照国家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及河北省政府冀政【2005】8号、河北省冀商外资字【2004】40号文件精神,我市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和允许类且不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项目,可由我市对外开放办公室直接审批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及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所有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限制类项目由我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项目单位需报送有关材料,我们在收到合格材料三日内,将作出有关审批或审核上报。 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所需材料一览表
1 设立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 中外双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 3 中外双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4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 协议、合同、章程 7 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水资源及防洪评价许可手续 8 董事会成员名单 9 外商投资企业的法人代码证书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