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涿政办[2007]13号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涿州市2007年国家级优质专用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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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7 14:29 文章来源:涿州市商务局经济合作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二)供种单位的确定
供种单位必须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按照省、保定市有关要求,为保证种子的质量和数量,确保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筛选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证照齐全、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技术力量强、种子来源合法、数量充足的供种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供种单位实行统一公开招标,我市按照省农业厅有关招标文件样本,提出供种单位招标条件,按上级要求,具体招标工作由保定市农业局负责实施。
(三)填写供种清册,严格进行公示
项目区所涉及的乡镇根据补贴面积,确定两委班子过硬、群众基础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村作为项目村。按照省、保定市提供的统一制式的供种清册,项目区要逐村逐户进行登记。供种清册是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不仅是供种单位及时供种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上级部门对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因此,要认真组织项目村正确、规范填写供种清册。供种清册登记完毕后,将所确定的农户、补贴标准、供种价格、供种数量等内容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项目村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四)补贴方式及供种程序
根据我市常年玉米种植习惯,确定按每亩播种量5斤供种,每斤补贴2元,共计每亩补贴10元,符合国家制定的每亩补贴10元的标准。项目在确定补贴农户并进行公示后,按照每户所确定的供种量,补贴农户将应付种子款预交到村委会,供种单位按交款实际数量及时进行供种,补贴农户收到种子后在供种清册上签字、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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