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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安局予以表彰的通报
2007-03-28 09:04  文章来源:涿州市商务局经济合作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8月,保定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打现行、抓逃犯、破积案”专项行动。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的作用,顽强拼搏、团结奋战、不怕牺牲、严格执法,在全市迅速掀起“打抓破”专项行动高潮。在短短五个月的时间里,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4名,批捕劳教329名,移送起诉489名,在保定市委政法委综合排名中,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打击处理等三项指标均名列各县市政法系统第一,受到保定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保字[2007]2号)。一系列案件的破获,使全市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确保了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人民安全,为建设“京南保北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通报表彰,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公安局广大干警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进取,为深化打黑除恶和“打抓破”专项斗争,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做出新的贡献。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市公安局学习,学习他们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学习他们高度负责,求真实务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快速行动,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敢打必胜,无私奉献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实事求是,争创一流的务实品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建设“京南保北现代化中等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涿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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